李绍萍,女,汉族,吉林省双辽市人,1964年7月出生,中共党员。现为3044am永利集团教师,博士,三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,校级教学名师,学科带头人。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会员,黑龙江省管理学会理事,大庆市税务学会A级学科带头人、管理学会、经济学会学术骨干。国内知名杂志《中国人口·资源与环境》(CSSCI)审稿专家。曾获大庆市优秀共产党员、304am永利集团优秀教师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。
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“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对策研究”1项,主持“加强东北生态环境保护的税收对策研究”、“协同治理框架下的黑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研究”、“油气资源开采生态环境税费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”等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项目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;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省部级项目近20项。在《税务研究》、《宏观经济管理》、《经济纵横》、《国际经济合作》、《环境保护》、《技术经济》、《税务与经济》、《工业技术经济》、《生态经济》、《东北大学学报》、《Energy Science and Research(EEST Part A)》等国内外期刊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工业管理等国际会议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,其中被EI、CSSCI检索50余篇,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《外贸经济、国际贸易》和《物流管理》全文转载2篇。独著出版《东北老工业基地低碳经济现状、发展路径与税收对策研究》专著1部,主编出版《中国税收概论》、《经济法概论》、《经济法实务》教材3部。先后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黑龙江省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近20项,局级奖10余项。
长期致力于税制改革、区域经济、可持续发展以及纳税筹划等领域的研究,形成了特色鲜明、相对稳定的研究模块,尤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及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起步较早,完成了一系列原创性的研究成果,该方向的研究先后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、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,相关成果出版或发表于国内外期刊并多次获奖,在学术界产生一定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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